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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四川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苟玉伦一行到内江经开区调研指导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工作。内江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公安分局局长严理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壕子口司法所阵地建设,翻阅了相关台账资料,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情况汇报,并详细了解司法所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作用情况。
座谈会上,苟玉伦对内江经开区创建“枫桥式司法所”过程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如何深化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整体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苟玉伦指出,要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形势和要求,进一步巩固成果、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要结合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盯“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目标,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为抓手,紧紧围绕党的领导、机制完善、作用发挥、队伍建设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持续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争创一流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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