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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编织公共法律服务“一张网”。大力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推动一体规划、上下联动、资源共享。持续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造村(居)法律顾问与“法律明白人”协作平台,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服务全覆盖;升级改造1个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满足群众“一个大门进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法律服务需求。(2)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下好矛盾调处化解“一盘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通过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基层一线人力排查矛盾纠纷。聘请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建立健全调解组织21个,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04次,调解矛盾纠纷1898件,调解成功率99.95%,无“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3)强化农村普法队伍建设,开启乡村法律服务“一扇窗”。组成一支“看得懂法律、讲得出政策、用得透法规”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聚焦基层依法治理队伍建设,开展“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各类培训10场(次),培育“法律明白人”105名,确保每个村(社区)5名“法律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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