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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医疗保障局 内江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2   信息来源: 就业社会保障局    【字体:【打印文本】

各县(市、区)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局(中心),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将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9号)、《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府规〔2022〕4号)要求,市医保局与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共同研究有关情况,经审议,现将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标准等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65030元。

二、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标准为6048元/人·年,月缴费504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为6372元/人·年,月缴费531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120.96元/人·月。 

 附件:内江市医疗保障局 内江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的通知

内江市医疗保障局            内江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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