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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校长(园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依规履职,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集体行政约谈1次。同时,将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督促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陪餐、师生同餐等相关制度机制。二是严查校园食品安全过程管控。加强对原料贮存、病媒生物防制、加工制作、食品留样、设备清洁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供餐等关键环节过程控制。对辖区27家学校(幼儿园)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42个。三是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积极引导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以家长开放日、家长陪餐等方式推动校园食品安全民主监督,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等宣传活动3次。畅通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对反映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开展“即接即查”,依法处置校园食品安全投诉举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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