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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印发《内江经开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覆盖工业、商贸服务业,激励企业提质、扩量、转型、创新,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区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经济提质增效的关键时期,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精准对接企业发展需求,补齐发展短板,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企业聚焦主业、提质增效、做大做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本《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依据《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措施》(四川省“18”条)、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落实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工业领域有关政策的工作细则》(川经信财资〔2025〕207号)、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措施》(内府办发〔2025〕7号)等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并借鉴了周边地区先进经验。
《政策措施》共有8条,涵盖企业提质增效、贡献担当、做大做强、争创荣誉、创新发展、物流提档升级、服务保障及附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支持企业提质增效
1.设备投资:当年购置设备入固投统计,按2‰奖励,单户不超过100万;
2.智能工厂:国家级30万元、省级10万元;
3.绿色低碳:国家级绿色工厂/产品10万元、省级5万元;
4.环保绩效:A级15万元、B(B-)8万元、地方B/引领5万元。
(二)鼓励企业贡献担当
1.优秀制造业企业:最高50万元;
2.优秀商贸服务业企业:最高10万元。
1.工业企业增长激励:营收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30%以上,最高20万元;营收1亿元以下且同比增长30%以上,最高10万元;
2.升规入统奖励:新进规上工业企业最高20万元、新进规上服务业10万元、新进限额以上商贸业企业6万元、限额以上个体2万元(新进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业企业和个体在库且达到该行业入库标准,按照4:3:3比例分三年兑现)。
1.创新平台:国家级50万、省级20万、市级5万;
2.专精特新:新认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20万、省级专精特新10万;复核通过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5万、省级专精特新2万;
3.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30万(分3年拨付)、复核认定5万;
4.国家级/省级荣誉:首次获得分别20万/10万。
研发投入10万(含)—500万奖励1万;500万(含)—1000万奖励2万;1000万(含)—2000万奖励5万;2000万(含)—5000万奖励10万;5000万及以上奖励20万。
新评5A/4A/3A/2A物流企业分别奖励50万、30万、15万、5万;复核通过分别奖励5万、3万、2万、1万。
1.省级以上公共服务平台、产业协会:给予5万元补助;
2.优化水、电、气、网络、厂房、土地等资源配置,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每年评选表扬一批经济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八)附则
1.与同级政策不重复享受,按就高执行;
2.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环保、综治事故并受处罚者在影响期内的企业或个人不予奖励;
3.2026年执行,有效期3年,次年对上一年度实绩进行奖励;
解读部门: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科技发展局
联系电话:0832-20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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