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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5136740X/2025-00005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有 效 性:有效
  • 成文日期: 2025-06-12
  • 发布日期: 2025-06-12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内江经开区第一实验中学(内江六中经开区实验学校)2025年初中招生方案》的通知

内开管发〔2025〕10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各部门,辖区各中小学校:

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将《内江经开区第一实验中学(内江六中经开区实验学校)2025年初中招生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12日

内江经开区第一实验中学(内江六中经开区实验学校)2025年初中招生方案

内江经开区第一实验中学(内江六中经开区实验学校)地处内江经开区甜德街与甜安路交汇处(内江经开区和喜·御景台西侧),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设置有小学部和初中部,为确保内江经开区第一实验中学(内江六中经开区实验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特制定《内江经开区第一实验中学(内江六中经开区实验学校)初中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法律规定,依法实施招生。

二、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一)户籍生。户籍属于经开区且是2025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迁入时间: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迁入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前;其他特殊情况迁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前,户籍迁入时间不在规定时限内的,将被统筹安排。

(二)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三)有房无户生。适龄儿童户籍不在经开区,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有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儿童。有房无户认定必须同时满足两项条件:一是房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并能提供房产证、网签的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产信息证明(三者之一即可);二是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关系的证明。

(四)随迁生。适龄儿童户籍不在经开区,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范围内务工或经商。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8个班

(二)招生方式。以上四类学生,均可自愿选择申请经开区第一实验中学(内江六中经开区实验学校)学位(线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若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直接全部招收;若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实行分批次和“电脑摇号”招生。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批次:户籍生、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1.户籍生

如符合主城区小升初招生政策,且参加了主城区小升初划片招生或摇号招生的应届毕业生,按主城区小升初招生政策办理,不再作为经开区第一实验中学(内江六中经开区实验学校)的第一批次招生对象。

2.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如符合主城区小升初招生政策,且参加了主城区小升初划片招生或摇号招生的应届毕业生,按主城区小升初招生政策办理,不再作为经开区第一实验中学(内江六中经开区实验学校)的第一批次招生对象。

第二批次:有房无户生

第三批次:随迁生

户籍生、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属于第一批次录取对象。待第一批次录取后,如经开区第一实验中学(内江六中经开区实验学校)还有空余学位,则用于招收第二批次(有房无户生),如有房无户生超过空余学位,则采取“电脑摇号”的方式录取,第三批次(随迁生)按此办法实行。

四、线上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6月16日-6月20日

审核时间:2025年6月17日-6月27日

录取时间:2025年6月30日-7月3日

五、报名所需资料

(一)户籍生:提供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页)。

(二)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提供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信息。

(三)有房无户生:提供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页)、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划片区域内的住房材料,以下三者之一即可: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②网签的购房合同;③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产信息证明。

(四)随迁生:提供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页)。

特别提醒:适龄儿童、少年户主不是父母或适龄儿童、少年未与父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条件中的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房,商业用途类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社区或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需提供社区或单位出具的产权证明。

符合内江经开区第一实验中学(内江六中经开区实验学校)招生条件的招生对象,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报名申请学位的视为放弃申请。

六、附则

(一)若经开区辖区内以后新建学校,则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招生方案。

(二)本政策自即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经开区社事局。

附件:内江经开区幼升小、小升初线上报名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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